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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事项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事项指南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一、年度检查的范围凡在检查年度6月30日以前经民政部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报送工作。(一)网上填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方案(草案)

杭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方案(草案)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规范我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依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DB 3301/T 0035-2014)、《养老机构服务规范》(DB 3301/T 0005-2012),特制定本方案。二、组织领导本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由杭州市民政局主办,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务协会承办。等级评定组委会:主 任:邵 胜

国家养老政策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和问题。  自1

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和《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指南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设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申请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养老护理员。1.2 职业定义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1.5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有空间感与色

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民政局、财务局,各保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以及全国老龄办等2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要求,结合各地实践,现就开

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 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 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现就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政策宣讲工作&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四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五章 法律责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办事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对外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308室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咨询电话: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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